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官庄工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宛官201922

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官庄工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市直派驻工区各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官庄工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2019422


官庄工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

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保障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政府责任,依法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规定和幼儿园审批准入管理规定,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无证幼儿园大量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分类开展专项治理,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工作原则

(一)规划引领,标本兼治。全区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规划,做到科学布局、有序建设、按需配置学前教育资源。要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通过实施薄弱幼儿园达标升级工程、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项目等,着力增加普惠性资源,改善办园条件。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政策,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管委会负责,充分发挥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用,整合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相关部门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同开展治理工作。

(三)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全区各镇(街道)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原则,对存在问题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逐一整改;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和说服教育相结合,避免造成不稳定因素。

(四)改革创新,简化流程。在办理审批和相关许可的过程中,结合放管服改革,实施全链条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核查机制和一站式服务窗口,简化工作流程。

三、治理任务

(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任务

河南油田位于官庄工区辖区,河南油田各小区均建有幼儿园,这些幼儿园由油田教育中心管理。官庄工区管理范围内的一些居民聚居点均没有形成小区规模,这些居民聚居点的幼儿均在附近幼儿园就读。

即日起,对我区新规划开建的居民小区,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和《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规划要求,城镇小区建设应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

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配套幼儿园要与首期项目同步验收,对未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建设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在整改到位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二)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任务

1.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标准但相关证件不全的无证幼儿园。全区建立由教育、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城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核查机制,为核查、办理有关许可手续提供便利。一是工程许可。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办园规模,分类办理许可手续。对因年代久远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消防许可、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土地证明、环保、不动产登记等前置证明的,由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统一研究解决。二是办园许可。申请设立公办幼儿园的,要经过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的,要根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依法依规分类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三是餐饮许可。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要在依法取得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后,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申请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是卫生保健评估。幼儿园招生前,需接受区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检查评估,卫生健康部门对检查评估合格者出具《河南省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2.整改一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对此类幼儿园,要根据排查中发现的园舍、保教设施设备、安防建设、卫生保健、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格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整改期间,要加强重点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健康。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相关部门审批核发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非营利性幼儿园)、工商营业执照(营利性幼儿园)、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幼儿园整改期间,教育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指导监督其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完成升级达标。公安部门要指导监督其按照校园安防建设标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园舍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修缮治理,确保园舍安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部门要从卫生保健、卫生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配合做好治理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幼儿园,应予关停。

3.整合一批达不到独立办园条件但无安全隐患且确有存在必要的无证幼儿园。对办园规模较小,达不到独立办园条件,但无安全、卫生隐患,且因区域内正规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一定时期内确有解决周边适龄幼儿入园需要的,可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通过鼓励和引导当地的优质幼儿园以举办分园、合作办园、举办教学点等形式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整合工作的指导,完善相关备案手续,明确时限要求。

4.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对租用居民楼、沿街商铺或农村自住房,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教职工配备资质不达标,保教设施设备等不符合基本办园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依法依规坚决取缔。事业局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被取缔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公示公告,并妥善分流在园幼儿和从业人员,防止再次开班招生,切实维护受教育者权益和社会稳定。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无证幼儿园取缔过程中的安保维稳工作,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无证幼儿园治理步骤

1.摸底排查。20194月底前,全区组织力量,按照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底数,确定准入、整改、整合和取缔对象名单,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

2.分类整改。20195月底前,对拟整改和取缔的无证幼儿园,由教育部门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书和非法办学告知书,限期整改或停止办园。20196月底前,对拟准入和整合的无证幼儿园,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及时完成法人登记或备案手续办理。

3.严格核查。20197月底前,对纳入整改范围的无证幼儿园的整改情况逐一核查,凡达到整改要求的,及时颁发办学许可证。

4.联合执法。20198月底前,成立由教育、公安、消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而继续办园的,以及收到非法办学告知书后仍然招生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强制查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全区本着对幼儿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大的民生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压实部门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成立官庄工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管委会分管教育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社会事业局、组织人社局、市住建委官庄工区办事处、产发局、公安局、财局、规划局、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官庄工区办事处)和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业局)。各镇(街道)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治理任务落到实处。社会事业局要作为规划委员会成员,参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以及无证幼儿园治理等工作,牵头做好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摸底排查、政策宣传等基础性工作。规划、发展部门要参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土地部门要根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必要的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按规定划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的监管,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无证幼儿园治理中的园舍安全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涉及的购置或依法补偿方案。机构编制部门和民政部门要根据移交后的幼儿园办园性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公安部门要将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时发现的无证幼儿园线索通报给教育部门。治理工作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三)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学前教育政策和科学保教理念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结果。畅通群众意见反映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官庄工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官庄工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志辉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韩     市住建委官庄工区办事处主任

马晓燕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员:徐金堂   市公安局官庄工区分局局长

陈大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油田分局局长

  陈长岭   区工会主席、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德相   区产业发展和公共建设局局长

王宝玉   区财金事务局局长

翟其勋   市城乡规划局官庄工区分局局长

周付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

张长幸   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士奎   市国土局官庄工区分局负责人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江涛    市食药监局官庄工区分局局长

王天鹏    市消防支队官庄工区消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官庄工区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由韩岭同志兼任;下设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晓燕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