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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发布时间:2021-08-24 17:04:31.0 来源:南阳官庄工区 阅读次数: 【字体:

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办理操作指南

一、项目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三、报送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10.《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

注: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局办咨询电话:0377-63859130

中心窗口电话:0377-62036211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官庄工区广北路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776020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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