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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21-08-24 17:06:09.0 来源:南阳官庄工区 阅读次数: 【字体:

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办理操作指南

一、项目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三、报送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6.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7.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信息》。

8.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9.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注: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局办咨询电话:0377-63859130

中心窗口电话:0377-62036211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官庄工区广北路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776020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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