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企业废气治理 提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官管〔202125

 

 

 

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企业废气治理

提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市直派驻工区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企业

现将《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企业废气治理提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2021423  

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企业废气治理提标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升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涉气企业废气治理能力,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化工产业集聚区企业大气污染物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化工产业集聚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提高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推进化工产业集聚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提升,持续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

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各企业废气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有效收集处理,高效达标排放。切实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使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任务安排

(一)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治理。企业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的生产车间和储存车间应安装集气装置,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车间在生产时配套的无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储存车间在有物料、人员进出时配套的无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

(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设施。涉及废气排放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应全面覆盖主要生产设施及治污设施,对总用电、涉气生产线、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其对应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核心用电设备均应安装用电监管设备,确保准确反映排污单位停限产、错峰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的安装和数据采集应符合《河南省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安装后由排污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加强有组织废气收集效果。企业应加强对有组织废气的收集,切实做好有组织废气收集装置的密闭措施,除留必要的人员进出、检修外其他处应全部做到硬密闭。

(四)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对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检修,确保每道处理工序的处理效果。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加强车间密闭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安全的同时在无物料、人员进出时应尽量做好车间密闭工作,有效防止无组织废气排放。

(六)加强生产安全意识。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并对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车间安装易燃气体监测装置,做好环保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污染物达标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涉气企业要根据任务安排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与515日前按期完成整改要求。整改工作方案应于424日前报官庄工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二)加强督导帮扶。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为企业废气处理能力提升工作提供指导帮扶,共同推动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严格环境执法。官庄工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要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按照整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南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企业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南阳市官庄工区党政办公室                   20214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