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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送达公告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送达公告
宛市监罚送告(2024)3-1号
南阳市博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四家企业(详见附件) :
本局于2024年01月1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宛市监罚告(2024)3-1号--3-14号),内容是:对你单位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拟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齐康平 联系电话:13523656499
联系地址:南阳市官庄工区骊山小区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