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宛官征告﹝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宛城区赤虎街道忽桥村、田李庄社区范围内,约 2.0423公顷,涉及宛城区赤虎街道忽桥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0718公顷、建设用地0.0389公顷,田李庄社区集体耕地0.9316公顷,共计2.0423公顷。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教育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用地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宛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赤虎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宛城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 2024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1 月16 日。
特此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2024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