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工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加强转移危险废物监管 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转移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防范环境风险,官庄工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要求产生危险废物企业进一步加强危废管理工作,狠抓危废管理“四个重点环节”,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转移。
狠抓危废申报环节,建立一企一档。督促危废产生企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上报环保局备案,如实申报危废的种类、数量、性质、贮存管理方法、处置去向。明确危废管理责任人、切实做到危废管理有据可查,若出现污染环境问题既能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狠抓危废贮存环节,规范贮存。危废产生单位必须有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地面必须硬化,设置围堰,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必须设置导流槽及收集池。贮存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收集容器、包装物悬挂危废标签,建立出入库台账。
狠抓危废转移审批,做到“三个不批”。涉废企业进行危废转移,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移。针对危废转移审批,环保局做到“三个不批”,即:未进行危废申报的不审批;申请资料提供不全的不批;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的不批。
狠抓危废现场转移环节,实施现场督导。认真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危废转移必须在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对运输单位做到“三个不放过”,即:运输车辆未进行申报备案的不放过;危废运输人员、押运员未进行申报备案的不放过;私自更改运输路线的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