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公告
官庄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优抚对象
年度确认工作的公告
全区广大优抚对象: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2025年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认范围
户籍为官庄工区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
二、确认时间
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31日
三、确认地点
优抚对象户籍所在地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确认内容
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采取人脸识别技术、人工查验等方式,对优抚对象生活状况进行核查验证,同时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确保信息一致。
五、确认方式
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以现场确认和上门确认为主,线上自助确认为辅,采取人脸识别和人工查验等方式。
(一)现场确认。优抚对象携带身份证到所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工作人员使用装有优抚对象年度确认APP的移动智能终端进行人脸识别、核对信息,完成年度确认。
(二)上门确认。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如需上门核查,请提前致电所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备上门地址及联系人,由所属乡镇退役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安排时间上门确认。
(三)线上确认。对于优抚对象常年外出无法到现场进行确认的情况,由所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通过“退役军人服务APP”协助完成年度确认。
六、注意事项
(一)优抚对象年度认证需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
(二)对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次月将停发定期抚恤补助金。
(三)优抚对象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的,由优抚对象向所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经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自重新确认之日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
七、责任追究
年度确认中发现通过伪造、出具虚假证明等形式骗取、冒领、死亡不及时注销骗取定期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官庄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