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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7:03:05.0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宛官征告﹝2026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余店村和赤虎街道小高村、岳庄村范围内,约0.2306公顷,涉及宛城区官庄镇余店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0.1102公顷,赤虎街道小高村、岳庄村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0.1204公顷。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石油开采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用地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324日至202648日。

特此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202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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