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迁移名木古树审批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办理操作指南
一、项目名称
改迁移名木古树审批
二、设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报送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5.工程建设许可材料:
(1)绿地、树木位置图应在1:1000或1:500电子信息图上标明树木或绿地位置)
(2) 出具以下之一: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
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附件附图)
③市政府会议纪要或批准文件和设计图
(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盖公章,原件备验)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局办咨询电话:0377-63859130
中心窗口电话:0377-6203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