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办理操作指南
一、项目名称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二、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三、报送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需比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设置的位置图及全景彩色效果对比图原件1份(需标明尺寸)
5.户外广告设施载体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需比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盖公章,原件备验)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局办咨询电话:0377-63859130
中心窗口电话:0377-6203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