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申请材料
1、河南省公路涉路施工许可申请书(原件)
2、关于XXX建设工程的批复文件(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原件)
6、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原件)
7、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四、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