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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认定

发布时间:2021-08-24 15:35:47.0 来源:南阳官庄工区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认定

二、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

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 号)。

三、报送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相关困难证明:

(1)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

(2)城镇复员转业军人,提供复员转业证明;

(3)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提供劳模证;

(4)军烈属,提供军烈属证明;

(5)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能证明其单亲家庭及需抚养子女的相关资料;

(6)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确定的凭证;

(7)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的大学生,提供毕业证及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四、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局办咨询电话:0377-63796886

中心窗口电话:0377-62036208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官庄工区广北路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776020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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