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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无储存设施的重新申请)

发布时间:2021-08-24 14:31:47.0 来源:南阳官庄工区 阅读次数: 【字体:

安监局项目办理操作指南

一、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无储存设施的重新申请)

二、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一)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

(二)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

(三)仓储经营的企业异地重建的;

(四)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

(五)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

三、报送材料

1、申请材料清单及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2、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

3、申请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5、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材料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8、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四、办理时限

法定: 30日    承诺:  1 日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责任人:乔肖肖         责任人:杨杰           责任人:张自云            

时 限:即办个工作日    时 限:即办个工作日    时 限:即办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局办咨询电话:60209169

中心窗口电话:60236219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官庄工区广北路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776020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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