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官庄工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南阳市官庄工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业务事项名称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受理机构 官庄工区财金事务局
办公时间 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点击查看说明).doc
办理地点 南阳市官庄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63786907
服务内容概述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事项申办条件 企业法人
告知事项
/wcm.files/upload/CMSnygzgq/202208/202208120547013.docx
申报材料
1、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
/wcm.files/upload/CMSnygzgq/202208/202208120544035.doc
2、营业执照
3、承诺书
/wcm.files/upload/CMSnygzgq/202208/202208120548009.docx
4、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自制)
5、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
办事处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注册、申请,上传材料。申请人上传的材料不合格或不齐全的,审核人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
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址:
服务办理时限 为方便群众,压缩办证时间
资料上报合规齐全的3个工作日出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代理记账机构操作手册
/wcm.files/upload/CMSnygzgq/202208/2022081205490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