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庄工区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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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庄工区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责任科室 | 抽查依据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1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 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学校、养老院等食堂、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遵守本法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学校、养老院等食堂、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 | 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学校、养老院等食堂、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进行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品相关产品终产品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 | 对生产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 进行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品相关产品终产品、生产活动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7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需办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8 |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 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9 | 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 |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产品质量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产品(商品)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1 | 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直销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直销企业直销员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2 | 对广告主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广告主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3 |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4 | 对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广告主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5 |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6 | 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7 | 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8 | 对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单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9 | 对首次进口的化妆品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化妆品经营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0 | 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行政检查 | 一科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1 | 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法人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2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有关单位和个人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3 | 对法定计量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 | 一般检查事项 | 计量单位的使用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4 | 对计量标准器具出具的数据是否准确可靠的 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总局令第72号)、《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 | 一般检查事项 | 计量标准申请建标考核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5 | 对用重点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 培训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从事能源计量活动的用能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6 | 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从事能源计量活动的用能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7 | 对是否办理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一般检查事项 | 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的法人、个人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8 | 对经营者价格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价格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29 | 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区事业单位执行价格法规、政策的 行政检查 | 一科 | 《价格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区事业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0 |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的 行政检查 | 一科 |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1 | 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内产品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2 | 对食品小经营店规范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从事食品销售的小经营店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3 | 对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小摊点日常经营行为的 行政检查 | 二科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小摊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4 | 对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小经营店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小经营店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5 | 对食品小摊点规范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对食品小摊点规范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从事食品销售的小摊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6 |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7 | 对食用农产品者按要求公布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8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39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未按要求选择贮存服务提供者,对贮存服务提供者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相关义务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0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准虚假的信息,标注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1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2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感观性状异常或者掺假掺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3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4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及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5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6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按要求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符合特殊要求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7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8 |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保健食品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49 | 对食品小作坊日常生产行为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从事生产加工的食品小作坊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0 |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食品安全法》 | 重点检查事项 | 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1 |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2 |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食品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保健食品生产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3 | 对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4 | 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5 |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旅行社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6 | 对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旅行社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7 | 对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旅游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8 | 对未经许可经营相关法律规定业务行为的 行政检查 | 一科 | 《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59 |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0 | 对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 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1 | 对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2 | 对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3 |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4 | 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5 | 对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相关法律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6 | 对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7 | 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8 | 对压力管道安装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重点检查事项 |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69 | 对充装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充装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70 | 对除压力管道以外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 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除压力管道以外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71 | 对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72 | 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73 |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74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75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76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77 | 对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78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79 | 对持续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80 | 对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81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82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证亮照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83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84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85 | 对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用户设置条件的 行政检查 | 一科 | 《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86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 办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87 | 对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政检查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88 |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 行政检查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 办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89 | 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 行业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90 |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91 |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92 |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93 |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04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95 | 对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重点检查事项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购买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96 | 对执业药师执业活动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执业药师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97 | 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药品管理法》 | 重点检查事项 | 药品零售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98 | 对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备案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中医药法》 | 重点检查事项 | 医疗机构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99 | 对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药品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监管的通知》(国药监安〔2002〕368号) | 重点检查事项 | 科研和教学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0 | 对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重点检查事项 | 药品零售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1 |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 重点检查事项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2 | 对单位使用医疗器械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重点检查事项 |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3 | 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重点检查事项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4 | 对国产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 重点检查事项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5 | 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二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重点检查事项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6 | 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行政管理行政检查 | 二科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 重点检查事项 |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7 | 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商标代理机构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8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 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一科 | 《专利法实施细则》 | 一般检查事项 | 分局登记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109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 检查 | 一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分局登记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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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庄工区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部门内) |
序号 | 计划名称 | 任务名称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科室 | |
1 | 分局登记企业不定向抽查 | 分局登记企业不定向抽查 | 公示信息 检查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 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分局登记企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专业机构核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7-10月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
登记事项 检查 | 对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政检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
广告行为 检查 | 对广告主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情况的行政检查;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检查;对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的行政检查;对违法广告代言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 | 一科 |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一科 |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
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 | 对首次进口的化妆品的监管 | 二科 | ||||||||||
2 | 直销行为检查 | 直销行为检查 | 直销行为检查 |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服务网点的设立、产品摆放及标价退换货制度的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査事项 | 定向 | 在官庄工区有直销区域的直销企业南阳分公司 | 现场 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8-10月 | 一科 | |
3 | 对医疗收费行为的抽查检查 | 对医疗收费行为的抽查检查 | 价格行为检查 | 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区事业单位执行价格法规、政策的行政检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医疗机构 | 现场 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8-10月 | 一科 | |
4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进行行政检查;对生产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行政检查;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进行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 现场 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6-11月 | 二科 | |
5 | 食品销售小经营店(销售类)监督抽查 | 食品销售小经营店(销售类)监督抽查 | 食品销售 | 对食品小经营店规范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食品销售小经营店(销售类) | 双随机抽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4-11月 | 二科 | |
6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 | 食品销售 | 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或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按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环境、设施、设备等符合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按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或者按要求保存和更新销售者档案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如实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市场基本信息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销售者不得入场销售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处理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开展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对发现不合格情况要求停止销售、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印制统一格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按要求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符合特殊要求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及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感观性状异常或者掺假掺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准虚假的信息,标注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未按要求选择贮存服务提供者,对贮存服务提供者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相关义务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行政检查;对食用农产品者按要求公布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行政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 双随机抽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4-11月 | 二科 | |
7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抽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情况不定向抽查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获证经营者 | 现场 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4-12月 | 二科 | |
8 | 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 | 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现场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7-10月 | 二科 | |
9 | 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管 | 对国产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企业 | 现场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7-10月 | 二科 | |
10 | 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企业)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企业) | 现场监督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3-11月 | 一科 | |
11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 | 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 | 现场监督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3-11月 | 一科 | ||
12 | 特种设备充装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充装(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单位 | 特种设备充装(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特种设备充装(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单位 | 现场监督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3-11月 | 特一科 | ||
13 | 特种设备重点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 全区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单位 | 特种设备重点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单位 | 现场监督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3-11月 | 一科 | ||
14 | 法定授权计量检定机构专项检查 | 法定授权计量检定机构的检查 | 计量监督检查 | 对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管;对通过计量标准建标考核单位计量标准器具的监管;对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法定授权计量检定机构 | 现场 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5-11月 | 一科 | |
15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 计量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新闻媒体(事业单位) | 现场 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5-11月 | 一科 | |
16 | 医疗卫生机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专项检查 | 医疗卫生机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专项检查 | 计量监督检查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行政检查;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医疗卫生机构 | 现场 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3-11月 | 一科 | |
17 | 能效标识专项检查 | 能效标识专项检查 | 计量监督检查 | 能源效率标识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家电销售企业 | 现场 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3-11月 | 一科 | |
18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场主体类) | 综合领域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市场主体类检验检测机构 | 现场 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5-11月 | 一科 | |
19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非市场主体类) | 综合领域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非市场主体类检验检测机构 | 现场 检查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5-11月 | 一科 | ||
20 | 商标代 | 商标代 | 商标代理行为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经市场监管部门 | 书面检查、实地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5-11月 | 一科 | |
21 | 电子商务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网络交易监管检查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信用评价制度的检查;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核验真实信息情况的检查;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保管情况的检查;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检查;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存在搭售行为的检查;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修改、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检查;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照亮证情况的检查;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区分自营业务的检查;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检查;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平台内用户设置条件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本区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 经营者 | 网上检查、实地检查相结合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 | 3-12月 | 一科 |